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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 “1号罚单”落地 哪些违规被率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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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及多地证监局发布2026年度“1号罚单 ” 严打证券市场违规行为

2026年伊始 ,中国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对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截至1月25日,已公布合计八张“1号罚单” ,涉及操纵证券市场 、信息披露违法、未按期披露公告、违反私募法规 、内部治理失序等多项违法行为。

重点违法案例处罚情况

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被罚没超10亿元 作为年度标志性案件,中国证监会对余韩操纵“博士眼镜 ”股价的行为作出顶格处罚。余韩控制使用67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股价 ,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每股上涨至37.81元每股,涨幅达175.58% ,而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 ,偏离184.94个百分点。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10.22亿元 ,同时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及3年禁止交易措施。

操纵前后股价对比 博士眼镜 深证成指 起始股价 13.72元 - 结束股价 37.81元 - 涨幅 175.58% -9.36% 偏离 - 184.94个百分点

深圳证监局连续开出1、2 、3号罚单 深圳证监局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10名执业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或监管谈话措施,因其在内部治理、质量管理、独立性以及多个审计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同日,深圳证监局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和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采取监管措施 ,两家机构均因执业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治理薄弱 、质量控制失效 、独立性管理缺位等问题被问责。

退市公司违规处罚

普利制药 海南监管局对创业板退市公司普利制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行为作出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被给予警告 ,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江苏阳光 江苏监管局对主板退市公司江苏阳光及相关责任人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后续进展的行为作出处罚,对江苏阳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陆宇处以50万元罚款;对高青化、潘新雷各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杨之豪处以20万元罚款 。

领信股份 山东证监局对北交所退市公司领信股份通过11家外部公司开展虚假业务 ,虚增收入与利润的行为作出处罚,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鹏被合计罚款700万元 ,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宗辉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三项处罚合计金额达1480万元。

监管机构对已退市公司的同步追责 ,体现了监管层杜绝“一退了之”的坚定立场。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对18家严重造假公司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先后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 ,坚决防止“一退了之” 。